东莞林业局是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上属管理部门之一,同时也是东莞2465平方公里林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这个镇也是东莞唯一一个客家镇。东莞林业局和樟木头镇镇府是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两个领导部门。
从改革开放以来,凭借地缘优势和自身努力,东莞经济发展令世人瞩目,后被誉为“广东四小虎”和“世界工厂”。世人都知东莞工厂多,仿佛并不了解东莞的生态绿色资源。东莞这个城市有森林公园吗?不少国人对东莞有这样的疑问,这个疑问到底是东莞市林业局的工作失职?还是东莞的工厂太多,生产加工民营企业发展的太快?那真是不好定论了。
如果说“世界工厂”算“灰色经济”,曾为东莞GDP做过巨大贡献的“黄色经济”也已然谢幕,那么归属东莞林业局管辖的“绿色经济”到底生存发展的现状如何呢?
1999年,地处东莞市樟木头镇的观音山成了一个烫手山芋。此前几年,樟木头镇石新村委自筹资金兴建观音山公园。后因建设资金紧张,工程只进行了不到十分之一,工程停工,还有一座寺庙没有修建及景区的配套设施也没有着落。当时石新村委欲引资开发,找人接盘。后来找到东莞本地人黄淦波,双方签订了《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承包期限是50年。两年后,黄淦波成立了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开始重建已经片瓦不存的观音寺,并将观音圣像后期工程竣工。具有文化及商业头脑的黄淦波将景区佛文化大力推广开来,观音山很快被珠三角游客熟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12月21日,批准成立观音山森林公园(东府办复[2000]458号文),占地面积约26000亩。
观音山森林公园成立后,经过观音山人19年的不谢努力,常年举办各类文化旅游活动,传播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目前已建设成为集生态观光、娱乐健身和宗教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国家AAAA景区,被誉为“南天圣地、百粤秘境”和文化名山。
然而,东莞林业局和樟木头镇政府在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承包经营19年中都有哪些作为呢?
1、国家林业局的批文,东莞林业局拒不承认
2004年起,为了提升品牌价值和管理水平,为当地文化、经济、社会做出更大贡献,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始着手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准备工作。2005年起公园向东莞市林业局报送了有关申报材料,请求批准和支持。东莞市林业局以没有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先例等理由不同意申报。2005年3月,公园又向樟木头镇政府书面报告有关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情况和面临的困难,请镇政府向市林业局报送有关资料,支持帮助公园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但镇政府也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支持,公园前后三次送给镇政府的整套申报资料均无果而终并消失得无影无踪。
2005年7月20日国家林业局颁布施行《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其中第四条规定“申请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应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由于得不到市林业局和镇政府的支持,公园不得已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直接向省林业局申报,并获得支持。经省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审核,2005年12月23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得到国家林业局批准正式成立。
2、樟木头镇政府数次强行低价收购 最高院判决公园胜诉终结“闹剧”
2005年3月,观音山公园先后3次向樟木头镇政府书面申请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镇政府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后观音山公园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向广东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2005年12月23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得到国家林业局批准,正式成立。但观音山获批国家级森林公园称号后,当地政府却不予承认。并且,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从未收到过国家、省、市给予森林公园的补贴。而这十几年累计的数目巨大补贴款去了哪里?被谁吞了?
2006年10月10日,樟木头镇政府未经观音山公园同意就上报文件《关于将观音山森林公园纳入全市森林公园建设规划的请示》,请求东莞市政府同意将观音山公园纳入全市森林公园建设规划中;同年11月11日,东莞市政府下发《关于将观音山森林公园纳入全市森林公园建设规划问题的复函》称:“将观音山森林公园纳入银瓶嘴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概算,镇政府负责涉及收回森林公园的经营权及征地的补偿问题,并由市、镇两级分担其工程建设资金。”
2006年初,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东莞市林业局和樟木头镇政府对观音山公园重新做了规划,并于6月8日下发文件,以“民营企业不能投资旅游产业”为由收购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至于收购价格,时任樟木头政府常务副镇长罗某口头通知“3000万元收购观音山”,并且不是给现金,而是给一间约1万平方米的旧厂房,其实际价值不超过1500万元,而此时观音山公园的投资、招资已经过亿元。后经观音山森林公园多方努力,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的干预下,第一次收购才告一段落。
2007年,国家林业局批准了观音山公园总体规划,即观音山公园内会展中心周围1500亩区域内可进行旅游附属设施建设。2009年3月16日,当地政委书记李某负责人对观音山经营者称:镇里打算再次重新收购观音山公园,作价在1亿元左右。而此时公园投资和招资超过6亿元,收购再次被拒。
低价收购的“闹剧”不止一次在观音山上演,而收购的理由竟然是民营企业不能投资公园。提起几次遭遇“被收购”的情形,黄淦波言语中满怀无奈,收回观音山几乎成为当地政府的主要议题。
2010年1月28日,石新社区居委会起诉黄淦波与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开发合同,要求黄淦波与观音山开发公司返还樟木头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建筑物、观光旅游设施及其经营权。此案历经两审,2014年3月3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复核审查,并组织专家多次质证、举证研判,最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石新社区居委会的上诉,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至此,纠缠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4年多的经营权问题终于尘埃落定。
3、三项工程无情“穿越”观音山公园 专家称毁灭性破坏自然生态系统
据了解,被称为东莞“城市之肺”和“森林绿岛”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广东省东莞市最重要的生态屏障。就是这样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005年起,先后遭到中石油管道项目、南方电网东莞重点项目以及从莞高速公路(广东从化至东莞)三项工程的无情“穿越”。
根据从莞高速和中石油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示意图显示,按照规划,输气管道并不经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但当时的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和时任镇委书记李某要求建议方改变规划,必须从观音山公园中横穿而过。这些人为的强行违法变更,造成大量生态林被毁,公园森林被人为撕裂,险象环生。
侯元兆教授认为,仅就目前而言,这些工程线路的架设或铺设,使森林公园变成了一个容纳工业设施的场所,丧失了自然景观的属性。将森林资源置于很大的风险中,使森林资产的价值也打了很大折扣,对森林公园的整体森林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破坏。
森林景观的破坏,在更大程度上体现为人文精神和伦理的损失。侯元兆看到这些工程留下的“杰作”,痛心地说:这是对自然生态系统毁灭性的破坏啊!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吴栋栋博士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指出,工程线路将森林公园完整的生境切割成了几个斑块,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威胁,特别值得警醒的是对珍稀物种的影响,进而会对区域经济和生态价值造成巨大损失。
4、公园山上盘山公路两侧别墅林立 律师称森林公园建别墅本身就违法
观音山景区惊现22栋私人别墅,站在山顶俯视,森林中林立着一栋栋别墅,以及裸露在朝阳下的黄土,显得格外刺眼。而耸立在半山腰二栋叫“名门”的别墅,占地3000平方米,高3层,白墙红瓦,大门紧闭,显得颇为气派,别墅院墙上,还挂着主人家自编的“佛光路1号”门牌。临近半山腰私享湖光山色,并且堂而皇之地建立在景区主干道两旁,成为观音山另一道独特风景。而业主余兴则为港籍人士。
对此,东莞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徐正球曾经接受媒体采访称,虽为国家森林公园,林业部门也难以执法,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东莞市国土局答复媒体采访称,经过调查发现,目前已建成别墅22栋,均有用地手续。东莞国土局办公室主任戴吉举称:“观音山这个事情,很大程度上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不存在违法。观音山以前都是林地,谁敢乱来?”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朱孝顶律师表示,在国家森林公园建造别墅,本身就违法,“违反了《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土地管理法》”。而当地主管部门如此不作为、乱作为,可见一斑。
5、观音山公园扩建旅游厕所满足游客 樟木头镇政府称违法用地
2014年底,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响应国家相关部门政策,为提高公园旅游服务水平,进行建设旅游公厕。2015年1月,樟木头镇政府给观音山森林公园下发《违法用地整改通知书》,称公园内正在建设附属设施属于违法用地。
当时,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年接待游客达近百万人次,十年前建设的9座旅游厕无法满足游客的如厕需求。公园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原有的三处厕所进行改(扩)建和新建,在人流量最为集中的观音广场建设一座三层共约1300平方米的旅游公厕。对此,樟木头镇政府于2015年12月17日约谈公园负责人,以“观音广场旅游厕所为违法用地”为由,要求公园立即拆除该厕所。观音山公园将盖有东莞市旅游局公章的关于公园旅游厕所三年建设规划的函件向樟木头镇递交后,新建厕所才没被强硬拆除。此间,公园曾多次请示镇政府,期望按照规划进行包含旅游厕所在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均无回音。
同时,根据《总体规划》,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计划在园区安装各项指示标识、节能景观灯、背景音乐系统、监控系统、健身器材休闲健身广场等辅助设施,建设环状公路、游步道、休息区、商店、简餐店、游客服务中心、急救中心、科普基地、金钱龟研究中心、珍稀树种研究中心等项目。“但是近5年以来,观音山公园的这些基础设施报建均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观音山公园有关负责人称,同时,公园内毁林建别墅、工厂、农庄等违法建设却无人制止。相关部门放任违法行为,而对公园的正当合法违建进行全面封杀,且是发生在改革前沿的东莞市耐人寻味。
6、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千亩林地被毁,东莞林业局作为不追责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乱砍乱伐、毁林种果现象频发,对此,观音山公园于2014年委托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对公园内现有荔枝树的总面积进行鉴定,确定公园范围内至少存在荔枝林13块,共计1085.91亩。而翻查2003年的资料当时的果树不止300亩。
2001年起,在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盗毁森林、焚烧草木、私种果树、私建坟墓等现象时有发生。观音山公园负责人表示,诸如此类的事件已经对观音山的正常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然而,面对村民在山上建坟、毁林种植果树,观音山公园无数次将此情况以书面、口头形式向各部门反映,但结果令人失望。
2010年1月25日,公园内佛缘路普渡桥附近山坡上违法新开的荔枝园发生火灾,原因为村民砍伐林木后准备焚烧泥土,作改种果树之用,火种意外烧到附近野草,引发了一场大面积火灾,损毁山林面积1000多平方米。
2015年清明节当天,因村民携带香、烛等违禁品上山祭祖,公园周边发生四起火警、火险,最严重的一起是连烧3个山头,大规模森林烧毁,过火森林面积超500亩等等。针对国家森林公园森林被严重毁灭,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观音山公园屡次向林业等部门反映,东莞市林业局认为“历史问题不要再翻旧账”,并称种植荔枝林的地方是村民的自留山,观音山公园没有给过任何经济补偿。但翻查2003年相关资料,这些区域早已被省、市划定为“生态保护林”,任何人不得砍伐。
7、国家森林公园惊现多处豪华坟墓,林业局迟迟不公布调查结果
据媒体报道,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园内水库旁的山体上有一座圆形“豪华坟墓”坐落其间,占地近400平方米,颇具规模,墓前还放有两大水缸,十分气派。此外,在另一座山头上,还有疑似用石块建成的多个坟墓群。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陈景玉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突出的“豪华公墓”已存在多年,共有五处,最新的公墓建于今年清明前后,由当地石新村的村民私建而成。占地规模从50至100平方米不等,其中两个坟墓甚至占地近400平方米。“按照规定,国家森林公园不能私建坟墓,即使他们申请建坟,我们也不可能批准。”
观音山存在“豪华坟墓”的现象被媒体曝光后,东莞市林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很快回应:当前正处于前期调查阶段,不能透露太多的具体细节。可惜至今已过十几个月,还没有调查完。
8、公园依据规定配备防火通道硬化原有道路林业局选择性执法凸显基层执法乱象
2015年4月,清明期间,因村民烧香引起的火灾,使得观音山森林公园的大片树林被烧毁。在公园内建立消防通道及蓄水池是观音山公园面临的首要问题。为了建防火通道,2016年12月和2017年3月,公园已向樟木头镇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书面申请,要求修建防火通道和蓄水池。广东省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刘志勇称:“由于公园的所有行政许可申报,政府相关部门都要求提交《林权证》,而发包人石新村怠于履行义务,导致了《林权证》上的使用权人长期未予变更,进一步导致公园无法提供行政许可申报所需要的《林权证》,使得公园开发建设的所有行政许可申报都无法通过。”
根据2007年国家林业局批复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方案》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之规定,观音山公园作为国家级森林公园,依法应当有权配备必要的防火通道与设备。为此,公园决定对“飞云顶”至“吉祥大道”原有道路进行硬化修理。刘志勇称:“在保护森林生态原则指导下,我们对‘飞云顶’原有道路路面进行了缩窄硬化,并在道路周边的低洼地域和裸露地块修建蓄水池,因此这次修建,公园既不破坏林木,又能很好地履行保护森林生态之责。”但修建防火通道和蓄水池,观音山公园先后接到东莞市林业局做出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3月27日东林罚决字[2018]第6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观音山公园擅自在“飞云顶”(土名)山头的林地上挖山开路和挖水塘,经鉴定,占用林地面积5970.50平方米,该行为已经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违法程度较重。
这条路是历史上早已形成的,一直在使用,路上也没有树木生长,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舅打开谷歌地图:点击樟木头镇观音山公园从它最早显示的2003年的影像图至今,均是一条路,东莞市林业局的打击报复行为,太明显了!刘志勇说,“2011年底,西气东输工程就直接使用这条路作为指挥部,还在路的中段周边取了大量的土,形成了现在道路周边的低洼地域和裸露地块。对此公园多次进行举报,但当地政府一直没有处理此事。”
9、东莞林业局勾结镇政府携“村霸”狮子大张口欲“吞”观音山公园
2018年3月9日,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在省林业厅邀请了东莞林业局和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商谈观音山公园今后发展有关事宜,经充分探讨和协商,达成共识。会议认为,各方应以长远的眼光和务实的作风看待和解决存在问题,依法建设经营,积极谋划、共同努力,发展好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共同擦亮国家森林公园的品牌。
会议纪要指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已于2017年到期,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已于2017年7月下发修编总规的督导通知。东莞市林业局应发挥林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主动督导、协调和指导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编制完成后,东莞市林业局应切实履行保护管理职责,支持森林公园依法依规建设,完善森林公园各项配套建设手续。
但是,东莞林业局阳奉阴违,违逆广东省林业厅会议纪要,以勘界要挟,会同樟木头镇政府携四个社区“村霸”强迫观音山森林公园必须以高于市价10倍的价格开发合作。并欲解除撤销最高法终审判决书原合同,与石新社区重新签订20年新合同,同时还必须同意高压线违法施工等等,否则东莞市林业局将不支持观音山勘察四界以及《总规》的修编,国家林业局可能会因公园延迟修编而取消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称号。
在目前全国上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等并取得初步成果形势下,东莞市林业局却会同樟木头镇政府勾结四个社区“村霸”横行霸道,骄横跋扈,巧立名目,故意制造事端,要强迫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签署不平等开发合作协议,狮子大张口欲“吞”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10、村民占地侵权违建 村委会主任称纪委两次调查内容不透露
1999年11月30日,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民委员会与观音山经营方的黄淦波签订了《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约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联合开发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同时合同也明确了公园的四周边界线,确立了经营权、管理权。
多年来,在观音山发展过程中,市林业局和樟木头镇政府及石新社区干部对观音山的边界线故意不予承认,同时也一直拒绝提供有关原石新村范围的“红线图”,并违反双方协议约定及《土地法》等相关法律程序,在公园大门口内的笔架山山脚区域批地支持外人违建三家分别占地1000平方米的餐厅(观音山农庄、仙泉山庄、潮冠坊)、威龙工厂、烧鸡场、5000平方米的信鹏彩石场,以及占地约3万平方米的苗圃场。
然而,针对“占地违建”和“边界不清”等问题,石新村委会办公室蔡姓主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东莞市纪委对此事进行了两次调查。至于调查结论及其他问题,蔡主任称“不清楚,不方便透露”。
11、试问东莞林业局、樟木头镇政府懒政、贪政几时休?
中央领导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表达了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中央领导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政府颁布了那么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为何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还会出现如此大面积的毁林现象?大肆修建别墅为何无人管?修建豪华坟墓东莞林业局调查迟迟不公布?三项工程穿越森林公园迟迟得不到相应的处理等等问题,即便公园被评为国家森林公园,受《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保护,但也没能震慑不法分子的毁林行为。
同时,执法部门的“监管难” “处罚难”等因素也助长了不法分子嚣张气焰,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态环境和民营企业的发展。这些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观音山公园无数次将此情况以书面、口头形式向各部门反映,但却极少能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试问,这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态度吗?让我们坚信,东莞市林业局和樟木头镇政府多年来的失责和渎职的内幕迟早将被追责!